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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5-15 07:01 tailong2015
“假生日”留下多少鐵證

  5月13日,這個日子對於普通人來說,是極為平常的日子,根本留不下任何記憶,但對於法輪功來說,卻是一個特別的日子,因為李洪志聲稱這天是他的“生日”,要求弟子群體性祝賀,並組織各類活動,宣揚所謂的“大法日”。
  事實上,李洪志出生於1952年7月7日,後來為了冒充“宇宙主佛”傳播法輪功,將出生日期改為1951年5月13日,為此飽受垢病。儘管李洪志百般狡辯,還是改變不了篡改出生日期的事實。為何?因為鐵證如山,無可辯駁!
  ——兩個人證
  所謂人證,是指證明事實真相的知情人、當事人。李洪志篡改出生日期,主要人證有兩個,一位是為其接生的潘玉芳老人,證明了李洪志出生的準確日期,即1952年7月7日;另一位是李洪志的早期合作者劉鳳才先生,證實了李洪志篡改出生日期的動機,即冒充“宇宙主佛”。
  先說人證潘玉芳,她在《我為李洪志接生》中證實,李洪志出生於1952年7月7日,不是1951年5月13日。原因有兩點:第一,李洪志的父母相識于1951年春,於1951年秋季結婚;第二,1952年夏季,潘玉芳到李氏夫婦家中為盧淑珍接生,由於分娩時難產,不得已為其注射催產素,李洪志才得以順利降生。
  再說人證劉鳳才。據劉鳳才在《三見證人:李洪志“出山”前後》才回憶,1992年5月,李洪志在長春小南湖公園教人練功,曾到處打聽釋迦牟尼的生日,大家都不知道,李洪志十分焦急,後來劉鳳才才知道,李洪志改自己的生日,準備出山。
  李洪志是什麼時候出生的,為何要改生日?被知情人潘玉芳和劉鳳才證實得清清楚楚,形成了一個人證組合。特別需要指出的是,自潘玉芳和劉鳳才公開指證後,李洪志從沒對二人提出任何異議,這也證實了他們所證不虛。
  ——兩件物證
  所謂物證,是指證實李洪志篡改出生日期的物件,他具有直觀性等特點。物證同樣有兩件,一件是李洪志新舊兩張“身份證”,一件是李洪志修改的幹部履歷表,這兩件物證證實了李洪志篡改出生日期的整個過程。
  看看新舊兩張“身份證”的對比,第一張是1986年12月31日頒發的,準確記載李洪志是1952年7月7日出生,第二張是篡改生日之後辦理的,1994年10月20日頒發,記載李洪志出生日期的是1951年5月13日,兩張新舊“身份證”對比,坐實了李洪志篡改出生日期的事實。
  看看李洪志塗改轉幹審批表。《“以工代幹”人員轉幹審批表》是李洪志修改後的,有明顯的塗改痕跡,而旁邊的一張表明確記錄著李洪志是1952年7月7日出生,可見李洪志在派出所篡改出生日期之後,又去篡改自己的檔案,是一個系列的造假行為。
  綜合分析不難看出,李洪志篡改出生日期是一次有計劃、有預謀、有明確目標的行為。即通過系列造假行為,把自己包裝成“神棍”,進一步吸引弟子,以此謀取個人私利,
  ——兩次自證
  所謂自證,即李洪志自我證實篡改了出生日期,是不打自招的行為,直接坐實了李洪志這一惡行。李洪志的自證也有兩次,一次是他推出的在《轉法輪》中推出的《李洪志先生小傳》,另一次是他的自我辯解,都充分說明了李洪志心裏有鬼。
  第一次,李洪志傳播法輪功初期,專門推出了《小傳》。讓人奇怪地是,李洪志在介紹自己的出生日期時,專門用括弧標注“陰曆四月初八”。試問,哪有如此介紹自己出生日期的?李洪志這樣做,無非是向人們暗示什麼,真是此地無銀三百兩。


 第二次,李洪志篡改出生日期,冒充“宇宙主佛”,質疑的人很多,面對強大的輿論壓力,他在《我的一點聲明》中辯解,“有人造謠說我改過生日,這是事實。可是,是文革中政府把我的生日寫錯了,而我只是把錯了的生日改回正確的生日而已。”試問,從文化大革命到李洪志改生日,時間跨度長達20年,期間李洪志當兵、參加工作、結婚等,在這麼多人生重要節點上,為何不改生日,偏偏要在傳播法輪功期間改生日?並且明裏暗裏與農曆四月初八扯在一起?
  要想人不知,除非已莫為。李洪志篡改出日期,冒充“宇宙主佛”,傳播邪教,導致數以千計的弟子丟掉了生命。鐵證如山,任何狡辯、抵賴,都沒有實際意義,相反只能加李洪志身上的罪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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